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各企业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为以下7类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1.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
2.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
3.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4.单位见习人员;
5.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6.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劳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
7.志愿者。